第32节:十九"爱国癫"(3) 这是放在80多年后可以写进新华社的语言。" 各国人民皆有权利决定自己的 治国形式" ,请问,在一个政教合一的国家,比如前伊拉克,它的人民有这个权 利吗? 与《新共和》前后,美国的另一家媒体《外观》亦据这个" 支那之友" 发表 《日本与中国》的社论,支持这种观点。胡适一不做二不休,也向它投书,指那 位自称" 之友" 的美国人算不得中国人的朋友,也算不得远东事务的专家。在这 封信的后面,胡适不啻向日美和全世界发出警告: 余作为一个中国人,深知同胞之志气与抱负,因此余敢断言:任何想要在中 国搞日本统治或" 管理" 之企图,无异于在中国播下骚乱和流血的种子,未来的 一段岁月中国将鸡犬不宁。目前之中国,对于任何外来" 武装" 之要求,不管其 是如何的不近情理,确实没有能力去抵抗。然而无论是谁,如果他想要鼓吹以日 本对中国的管理权或保护权来求得" 维持东方局势之稳定" ,那么,他定将看到 年青而英勇的热血流遍我华夏之共和国!……君不见反日之仇恨已燃遍了神州大 地么? 胡适的判断是准确的,直到今天也是这样。当时他做的是两方面的工作:对 国人而言,他是反主战,对日本而言,他是反侵略。 案:" 爱国癫" 一词,虽经翻译,仍不失形象和生动。这是一种逾越正常界 限的非理性状态。如果再往前发展,等着它的就是另一个词了——" 爱国贼" — —这是国人对当年日本少壮军人的指陈。1930年代,日本的部分年轻军官违背文 官政府的意旨,不断在中国挑起事端,最终导致中日战争爆发。不仅给包括中国 在内的东亚各国带来灾难,同时也把自己的国民拖入战争的苦海。结果呢?美国 丢下了两粒原子弹,报销了两个城市,死亡平民无数,最后摇出白旗忍辱和人家 签城下之盟。不能说那些发动战争的少壮军人不爱国,可怕在于,这种爱出于野 蛮的自私,它是以侵犯别人的利益来体现。这种野蛮的非理性的爱,正应了那句 话:爱之适足以害之。就其危害而言,一个" 贼" 字,精当无匹。只是这种为一 己之利而不顾他者之益的野蛮之" 爱" ,代不乏人,又岂独日本一国之为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