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节:三十一导师 三十一导师 1925年5 月11日,鲁迅作《导师》一文,后发在5 月15日的《莽原》周刊第 四期。据《鲁迅年谱》的写作背景介绍," 当时胡适等人摆出' 导师' 的面孔, 妄图把青年引上脱离革命,脱离现实斗争的邪路" ,鲁迅" 针对这种情况指出: ' 青年又何须寻那挂着金字招牌的导师呢?不如寻朋友,联合起来,同向着似乎 可以生存的方向走" 。文章最后,鲁迅意犹未尽,忍不住向青年大喝一声:" 寻 什么乌烟瘴气的' 鸟导师'"。 胡适固不是" 鸟导师" ,但他确实是有导师癖,也不惮于做青年的导师,还 自以为是一种责任。做导师的想法当然不是在北大教授任上,早在美国留学时, 他甚至就做好了做导师的准备,这一点,他的日记有案可稽。 记得1914年的夏天,美国某友人的夫人问胡适对美国传教士的看法,胡适回 答说:我以前很反对传教这种举动,因为中国古话说:人之患在好为人师。现在 觉得传教之举未可厚非。这些教士自信其所信,又以为其所信足以济事淑世,故 必欲与世人共之,欲令人人皆信其所信,其用心良可敬也。 从反对好为人师到未可厚非,原因在于胡适认可对方的出发点是济事淑世。 落实到自己的身上,济事淑世又成为胡适在学业和择业上的出发点。胡适是有自 知之明的,他知道自己在知识上鹜外太甚,失在肤浅,好博而难趋深。好博,和 胡适的生性有关,他是个坐不住的人,很难在一个学业方向上" 板凳要坐十年冷 " 。这一点,韦莲司也善意地提醒过他,要他专心致志。胡适自然很感激,第二 天还特意去信致谢,检讨自己的" 放任自流" 。但,在1915年5 月28日的日记中 胡适也曾这样剖明心迹:" 吾生平大过,在于求博而不务精" ,其所以如此," 每以为今日祖国事事需人,吾不可不周知博览,以为他日为国人导师之预备。" 还是学生,就准备着要作导师了,岂止是好为人师!但揆其本意,亦是济事淑世 也。这就不奇怪胡适回国后,为什么会以青年导师自居。当然,在那篇日记中, 胡适很快就检讨,说自己" 不知此缪想也" 。这" 缪想" 不是指做导师的想法荒 谬,而是指自己在一个分工的社会中怎么可能做到" 万知而万能" 。于是,胡适 省悟到" 吾所贡献于社会者,惟在吾所择业耳。吾之天职,吾对于社会之责任, 唯在竭吾所能,为吾所能为。" (同上)在这样的意识支配下,胡适痛下决心: " 自今而往,当屏绝万事,专治哲学,中西兼治" 。(同上) 胡适下决心攻哲学了吗?然,亦未然。固然,几个月后他就到纽约的哥大去, 与杜威学从哲学,并获得了哲学博士的学位。但,就在他读哲学时,他的兴趣又 转向文学了,他不知道他那时已经在为几年后的新文学运动打造伏笔,这不难于 从他与任叔永、杨杏佛、梅觐庄等人的诗歌往还(包括书信)中见出。终其一生, 胡适的兴趣是广泛的、博雅的,他始终未能克服自己不能专精的毛病,如果这也 算毛病的话。日后,连他自己也打趣地说:哲学是我的职业,历史是我的训练, 文学是我的兴趣。可见胡适作为学者,跨学科而不为专业所限,他之作为导师, 真可以用上今天我们经常在名片上见到的一个炫耀性的词" 博导" 。 然而,胡适不是为炫耀,他做导师,固有好为人师的一面,亦有自肩责任的 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