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节:1997年(1) 1997年 我的十岁是伴随着一系列大事件一起到来的。 二月份的时候,邓小平爷爷离开了我们,院子里的小朋友都有了一项共同的 功课——制作小白花。 第二天的时候,全校听课观看邓爷爷的悼念仪式,而且是起立观看,我们每 个人胸口别着自己做的小白花,却拼命地去瞄别人胸口的小白花,因为私下里我 们搞了小白花制作比赛。那天我第一次看见天安门广场上的五星红旗只升起了一 半,而我的小白花在追悼会进行一半的时候就散架了。 七月份的时候,香港顺利回归祖国怀抱,在此之前有个四十来岁黑了吧唧的 男人成功的驾驶越野车飞越了黄河。虽然我觉得那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但是国 人的爱国热情被带动的空前高涨。香港回归前的电视里都是刘德华、黎明、张学 友、郭富城的脸,四大天王终于名正言顺地出现在了中央电视台的节目里,从此 以后我们都是一家人啦! 香港回归的全程直播让我备感自豪,因为中国解放军的正步太帅了,而英国 兵走起路来和狗熊有一拼。 那年,我最爱看的杂志是《当代歌坛》和《歌迷大世界》,最爱做的事情是 给笔友写信。 交笔友成了孩子里刮起的一股风潮,因为我的征友启示刊登在了歌迷大世界 上,所以那段时间全国各地的信件就像雪花一样飘到了我小小的平房里,邮递员 叔叔总是很大声地喊我的名字:" 霍艳,有信了!" 在三姑六婆的异样注视下,我把一摞摞的信拿回了屋里,洗干净手,像进行 一项虔诚的仪式一样拆开信封,品读着文字里炙热的感情。当然也给每封信回复 的次序排了个队,最重要的评价标准就是字写得好不好看,舍不舍得贴邮票,而 对于让我放邮票上涂胶水好重复利用的信,我一律不回! 第一个笔友是湖北的,高一年级,总是把字写的扭扭歪歪,每次用不少于三 张信纸来跟我交流感情,看他的信也直接导致了我近视的加剧。话题通常是围绕 他与我共同喜爱的歌手,彼此的学习,家里发生了那些不顺心的事情。逢年过节 的时候还互相交换一些小礼物,最让我感动的是有次他替我买了一盘我喜欢歌手 的绝版磁带,虽然是盗版的,但第一次收到陌生人的关心,心里还是一片暖洋洋 的。由于他的名字里带一个" 靖" 字,所以每次妈妈都会取笑我" 哟,你的靖哥 哥又给你来信了!" 感情最深的一个笔友是陕西男孩,直到现在我依然很用心地记住他。十五岁 的男孩喜欢篮球和日本音乐,所以每次必提的话题就是NBA 和日本视觉系摇滚。 在他的耳濡目染下,我知道了乔丹和皮蓬的辉煌,知道了滨崎步的崛起,知道了 原来除学习和练琴以外,还有这么丰富的世界。男孩英语很好,所以每次都会炫 耀几句英文,甚至在几封信里专门帮我分析英语语法解构,但讨厌英语的我至今 也依然分不清主语和谓语。男孩说自己性格幽默,每次都会讲学校发生的事情给 我,虽然我从来都没有笑过。我通过每封信的只言片语的文字来揣测他的生活, 男孩生活在遥远的陕西兴平,而我则在天子的皇城脚下,坐北朝南。 男孩的字迹很好看,工工整整的,老师告诉我们" 字如其人" ,所以我断定 男孩也是一个好人,但翻看那时我的字体,却东倒西歪,每一个字都想要飞起来 一样。我笑着佩服男孩的忍耐力,在如今电脑能解决一切交流障碍的年代,提笔 写字都成了件奢侈的事情。男孩寄来过照片,照片上的男孩远没我想象中帅气, 个子高高,看上去壮壮的,穿没有牌子的运动服,摆了一个很傻的pose。而他要 求我寄照片的请求,却始终没有得到满足,那时的我是个没有自信的胖子,每天 经过镜子面前就要低着头快速地走过去,穿不进漂亮衣服,脸上长满了痘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