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与安斯伦法官的会面 卡勒马祖市在美国密西根州的西部,该市虽然面积不大,人口也不多,但却是 一些大公司的所在地,比如Upjohn(普强)制药公司。从华盛顿首府到卡勒马祖市 的飞行时间为一个多小时。 从机场出来,我先让出租汽车司机送我到联邦法院,目的是先认个门,并打算 在附近找一家酒店住下。30分钟后,司机把车停在一幢只有一层的黄色建筑前。 “这就是你要去的联邦法院。”司机说。 我想象中的联邦法院是一个古老的、圆顶的石头建筑,也许是因为以前我所接 触到的法院都是这样。记得在印第安那州普渡大学攻读硕士学位时,离大学不远处, 在拉法耶特河的对面有一幢法院大楼,它建于19世纪中叶,建筑风格和外形颇像美 国国会大楼。但卡勒马祖市联邦法院显然是近几年修建的。它是一幢平顶的建筑, 建筑物的西面写着“美国联邦地区法院”,东面写着“美国邮局”。我后来才了解 到,作为联邦机构,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和邮局的办公地点常常是靠在一起的。 我提着行李在法院附近转了几圈,想找个可以下榻的饭店。周围虽有些饭店, 但每晚房租高达80美元。对于像我这样的穷学生来说,实在享受不起。后来在法院 西面三四英里的地方找到了一个很小的客栈,每晚只需15美元。这再合适不过了。 登记时,我从店老板口音中听出他们是一对印度夫妇。 印度曾是英国的殖民地,虽然英语是官方语言之一,但不知何种原因,他们的 发音很独特,一开口我就可以判断出他是印度人,几乎百分之百的正确。如同中国 人在美国开餐馆,阿拉伯人和海地人开出租汽车,韩国人在美国开洗衣店和街头方 便店,意大利人开裁缝店、饭店一样,许多小型客栈都是印度人开设的。 傍晚6 点多钟,肚子开始叫起来,我向店老板打听哪里有中餐馆。在美国,不 管一个城市多么小,地处多么偏僻,想找到一家中餐馆一般是没有问题的。 最后,我在市中心找到了一家中餐馆,用过餐后,服务员端过一盘切好了的橙 子和一个“fortune cookie”(意愿饼或称签语饼)。这种“意愿饼干”在美国 的每一家中餐馆都必备,它有点像国内的鸡蛋卷,酥脆,呈饺子或馄饨状,不过里 面是空的,只夹有一张纸条。上面有的写着格言,有的是孔子的教导,有的像是算 命先生给你算命,为的是给顾客增加一种独特的情趣。尤其是朋友们一起用餐后, 互相传递纸条高声朗读,好不热闹。 这一次,我的幸运纸条上写着:“大吉大利,大喜临门。” 但愿如此。我把纸条夹进了钱包。 第二天,我提前5 分钟来到法院。法官秘书芭芭拉如同我想象中的一样热情, 她请我坐下来,给我倒了一杯咖啡,并询问了我旅行和住宿的情况。她告诉我法官 正在主庭,大约10多分钟以后就会结束。 在和芭芭拉闲聊时,我一直在猜想安斯伦法官长得会是什么样。第一次与一位 联邦法院法官直接接触,而且是为了谋职,我感到很紧张。 不一会儿,安斯伦法官走了进来,身着黑色的法袍。 “你就是乔先生吧?”他一边说一边伸出手来和我握手。 “是的,法官大人。很高兴见到您。” “请到我的办公室吧,我们先聊聊,然后你再和我的两位助理分别见个面,她 们会向你介绍助理工作的性质和一些特殊要求的。” 安斯伦法官个头有1 米80,人长得很魁梧。他是个白人。这使我感到很吃惊。 在阅读他的简历时,我一直以为安斯伦法官是个黑人。我知道造成这种印象的 原因是因为他60年代参加过黑人争取民权运动。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下,去美国南方 同黑人一道为争取他们的民权而斗争的白人是为数不多的。有的白人学生和许多黑 人因此成为美国三K 党的暗杀对象。能够参加这种运动的人,特别是白人,必须极 其富有献身精神。仅因为这一点,我对安斯伦法官便充满敬意。 安斯伦法官的办公室呈正方形,大约近40平方米。办公桌上堆放着各种案件材 料、书籍。 最引我注目的是他桌子后面正中央挂着的一幅招贴画。招贴画的题目叫《布朗 诉堪萨斯州特比卡市教育董事会》案。该案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于1954年颁布的一 个判例,是美国社会历史进程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几乎所有法学院学生乃至非法 律专业学生都知道这个判例,因为它是法学院一年级《宪法》课中、也是中小学和 大学《美国政府》一课中必读的判例之一。 1896年以前,美国南方路易斯安那州的一部州法中规定:所有铁路公司的客运 服务必须向白人和黑人提供隔离服务。1896年,最高法院在其《普莱希诉佛古森》 案(p1essy v. Ferguson)中,从法律上肯定了这种隔离待遇,称虽然服务隔离 但待遇是平等的。 58年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布朗》案中推翻了自己以前的判决,这种情况 是很少见的。《布朗》一案判定公立设施不能存在种族隔离。案件虽起源于学校机 构的种族隔离,但该案的意义远远超出了学校机构的局限性。在此基础上,美国各 个州保持的所谓“虽然隔离但待遇平等”的教育机构、娱乐场所、汽车、火车以及 过去马车上都有的隔离座位被正式宣布为违宪。 他身后的这一招贴画与他60年代参与黑人民权运动的行为是极其吻合的。 “昨天休息得怎么样?”安斯伦法官一边脱法袍一边问。 “不错。”我搪塞地说。 寒暄过后,安斯伦法官问到我对法学院一年级学习生活是否适应,对华盛顿特 区的评论,以及我来美后几年的经历等,但更多的是针对做助理方面的有关问题。 “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要申请做我的助理吗?”安斯伦法官忽然问。 这个问题问得很突然,我一时不知如何作答。稍候片刻,我开始讲述我对安斯 伦法官的经历,尤其是对他所参与的黑人民权运动的敬仰。回答虽有些支支吾吾, 欠流畅,但我感觉到他对我的回答是满意的。 正在我和法官谈得很有兴致时,黛安小姐敲门进来。 “主陪审员刚刚通过法庭执行官递过来一张纸条,说陪审团已就检察官的指控 作出了决定。” “好,请和他们讲我们5 分钟后开庭。”法官说着站起身来,开始穿法袍。这 时我看看表,我们的交谈已经进行了大约一个多小时。 “看看开庭的时间需要多长,然后你再和我的两位助理聊一聊。另外,我想你 也可能愿意出庭旁听一下。”法官邀请道。 黛安小姐陪我坐到了听众席上。在等待法官进入法庭的这几分钟内,黛安小姐 简单扼要地叙述了案情。她说:“这是一件个人偷税漏税案,父亲、女儿两被告开 有一家诊所,在最近的几年内偷税、漏税近万元。”另据黛安讲,庭审开始后,被 告佯装有病,精神恍惚,从庭审开始到庭审结束的10多天里都穿一身同样的衣服。 “我希望陪审团认定他们有罪。”黛安说道。 一个案件的审理如果有陪审团参加,那么陪审团的责任即是根据法官在庭审结 束后对陪审团的法律指示(jury instructions),在刑事案件中决定某一指控是 否成立,在民事案件中则需要确定被告应否承担民事责任以及赔偿数额。陪审团的 审议都是在与外界充分隔离的情况下单独进行的。陪审团的审议裁决极大地吸引着 参与本案审理工作的法官、法官助理和秘书。 “请全体起立!”在法庭执行官大声宣布的同时,助理路易丝从法官席右侧旁 的门推门随法官进来。 入座后,法官问道:“法庭执行官给我送来一张纸条,纸条上说你们已经作出 了决定,是这样吗?” “是的。”坐在法官左前方陪审席上的主陪审员站了起来,大声答道。 “好,那我就逐条地来和你们核实一下。”安斯伦法官根据第一条指控,问主 陪审员陪审团是否作出了有罪还是无罪的裁决,然后又和12位陪审员逐个核对。陪 审团一致裁决所有的指控均成立。 之后,法官宣布判决日期另定,并感谢陪审团成员所尽的职责和他们付出的劳 动。 庭审结束后,我和黛安一起去了她的办公室。办公室不算大,桌上和地下都放 满了卷宗,但是都摆放得井然有序。 “你打字的速度怎么样?”黛安问道。 “没有问题。”我打字的速度的确很快。 “那很好,因为做助理要起草的文件很多,虽然秘书可以帮助助理打文件,但 有时她一忙起来也就无暇顾及了。需要打急件时,还是自己动手的好。” “你能向我描述一下你最典型的一天是如何度过的吗?”我想多了解一点助理 工作的性质。 “我每天早上8 点钟左右到法院,然后便开始整理卷宗,审查双方当事人的法 律请求或动议,并根据其请求进行调查研究,其中包括法规和判例,然后开始起草 法律文书。我一般都是晚上七八点钟离开。如果开庭的话,有时还会更晚些。” “安斯伦法官对他的助理有特殊的要求吗?” “要求嘛,我想与其他的法官大致一样,敬业,工作不拖泥带水,准备充分。 安斯伦法官给他的助理很大的自主权,但这种自主权同时也给助理带来很大的 压力和责任感。“ 我还向黛安打听了有关在该市的娱乐活动,以及工作之余是否有与法官社交接 触的机会。 “法官社交不多,原因是他怕一些瓜田李下的谣传,因此法官和助理很少一起 吃午饭,工作之余的交往也很有限。从我工作到现在近两年内我只是在去年的圣诞 节被邀请到法官家做过客。” 会见之后,黛安领我去了路易丝小姐的办公室。 据路易丝小姐讲,安斯伦法官希望他的助理的任期为两年,因为他不希望在他 的助理刚刚开始熟悉工作后就离开了法院。 路易丝小姐与黛安小姐今年将同时离开助理职位,这是自法官1979年上任后第 一次出现两位助理同时离任的情况。以往都是交错着,以便新老交替。但由于与黛 安小姐同时上任的那位助理由于家庭原因不得不提前离任,而当时路易丝小姐也只 能做一年的助理,所以便出现了同时离任的现象。 我和路易丝小姐正在交谈时,黛安小姐敲门进来,说安斯伦法官请我和他一起 吃午餐,并邀请他的助理们一同参加。我看到她们俩之间传递了一个惊讶和会意的 眼神。黛安忍不住对我说了句:“这可真是破天荒,看来他对你是很感兴趣的。” 我从其他众多的应聘助理工作的学生处也了解到,法官很少请应聘者吃饭。这 与去律师行应聘截然不同。去一些大的律师行应聘时,飞机票和食宿费用全部由律 师行支付,午饭也往往是去当地最好的饭店进餐,以图给申请者留下一个好印象。 我们把这种现象叫做“wine and dine”,译为“以美酒佳肴相待”。 但是一旦申请者正式接受了聘请,“上了钩”,“蜜月”也就结束了。 安斯伦法官开车带着我和黛安、路易丝两位助理和他的私人秘书前往法官热衷 的一家餐馆。在就餐时,法官向我进一步询问了我们未曾谈完的一些问题,以及中 国的改革进程、香港回归等问题。法官的许多提问好像都是在我正吃饭的时候提出 的,搞得我“措口不及”。这时要掌握好用餐时机的确不容易。最后,我干脆就不 再动刀叉了,让法官尽情地提问。 法官提出的许多问题中,我记得最清楚的是“你觉得我对我的助理最大的期望 是什么?他们如何才能最佳地协助我工作?” “忠诚、勤奋、对工作一丝不苟。”我简练地总结出这样几点。 “对,我同意你把忠诚放在首位。我期望我的助理对我负完全的责任,想法官 之所想。” 午餐结束后,法官说他已决定聘用一位耶鲁大学法学院的毕业生,就现在空缺 的一个名额,他已安排其他几位毕业生于本周和下周来访。如果现在决定,是对其 他应聘者的不公。他争取在下星期完成聘用工作,届时他会将结果通知我。